2024年7月1日开始实行新《公司法》,该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做了相应调整,那具体是怎样要求的呢?下面就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确实不理解,可咨询专业机构成都公司代办。
综上:认缴制改为限期实缴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新成立的公司,也包括存量公司。
那么注册资本除了用货币方式出资登记,还能有没有其他方式呢?答案当然是有其他方式啦,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具体何种方式实现,可选择成都公司代办机构了解。
在限期实缴注册资金的当下,如原有存量公司注册资金较大,实缴有压力, 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
新《公司法》中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至于如何调整,小编给大家一个建议:注册资本减资或撤资。如果以前的公司有实际业务经营,但之前设立时认缴的注册资金太高,到期不能缴纳的,可以选择选择减资方案。选择成都公司代办机构,在合理范围内全程为您办理资本减少,将注册资金减少到自己的资金范围内了,实缴压力也就变小了,限期实缴的压力自然迎刃而解。